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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16年执业药师 继续教育第二批面授培训班的通知

2017-03-31


河北省药师协会



冀药协培字[2016]第003号

关于举办2016年执业药师

继续教育第二批面授培训班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,各位执业药师:

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》(国食药监人〔2003〕298号)规定,定于7月11日举办我省2016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第二批面授培训班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学习内容

(一)执业药师注册、继续教育等相关问题的解释

(二)耳鼻喉科常见病用药常识

)伪劣药品鉴别常识

(四)糖尿病诊断治疗

(五)代谢综合征药物治疗原则

(六)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若干问题

(七)认识幽门螺杆菌

(八)认识心身疾病

(九)药店执业药师在慢性病中的作用

二、参加人员

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未参加2016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。

三、培训时间

培训时间:7月11日报到,7月12日(上午、下午、晚上),13日(全天)

培训地点:北方大厦(石家庄市胜利北街309号),电话:0311-86839896

从火车站东广场乘148路公交车或北站乘164路公交车到胸科医院站下车即到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(一)参加培训的人员交培训、资料费450元。食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,也可自行安排。

(二)按照国家局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,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所需费用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,请各单位在时间、经费安排上给予大力支持。

(三)2015年度考取资格的执业药师,若参加本期面授培训且尚未领取资格证的,可与省药师协会联系领证事宜。

  其他已在"河北食品药品教育网"报名参加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的执业药师,请与省药师协会联系参加本期培训。

  不能参加本期培训的执业药师,可以参加8月、9月、11月分期进行的面授培训,请随时关注"河北药师网"的通知。

(四)咨询电话:0311-85833971、85833973、85833975

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河北省药师协会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6年6月7日       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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